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,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,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,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。
该县严明“六个严禁”,即:严禁在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搞变通、做选择、打折扣,或者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;严禁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中,不严不实,敷衍了事,核查工作失真失实,报送材料弄虚作假;严禁在工作中脱离实际、违背群众意愿作决策、定项目;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、索要财物,违规收取费用,侵害群众利益;严禁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中擅离职守、推诿扯皮、工作不实、作风漂浮,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;严禁借脱贫工作之名挥霍浪费,贪图享受,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。
该县成立了15个脱贫攻坚督查组、5个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巡查组、3个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组,采取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和直奔村组、直插现场、直指问题的“四不三直”工作方式,深入全县30个乡镇(街道)和254个村(社区),通过随机抽查、访谈约谈、入户核实等形式,对镇村两级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实施全程督查、巡查和纪律作风专项检查。
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“工作进度不平衡、表册填写不规范、调查标准不严格、群众工作不到位、村组干部不履职、派员单位不重视、工作机制未落实、督查工作不深入”等8类共性问题及时进行全县通报,该启动问责的坚决启动问责,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、提高工作质量。同时,对15个县级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,督促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,敢于点名道姓、揭短亮丑,善于严督实导、严抓整改,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、不掩盖、不过滤,使督查工作真正发挥作用。
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以来,全县各级共开展督查指导389次,发现并责令整改各类问题266个,提醒谈话123人次,通报54人次,问责25人次,组织调整1人,责令辞职1人,责令解聘2人。(艾星)